来源:作者:2016-01-25 15:17:07
一、项目名称:
申请基本养老服务补贴
二、政策依据:
关于建立荷塘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,株荷政办发 [2015] 34号
三、受理条件:
1.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:
(1) 年满65周岁及以上(含65周岁),具有本地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地的老年人;
(2) 低保对象;
(3) 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。(判断标准:吃饭、穿衣、上下床、上厕所、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,老年人只要有一项指标无法完成,视为部分失能;有五项及以上指标完成不了,视为完全失能)。
四、申请材料:
1. 户口簿(首页和个人信息页),验原件收复印件;
2. 身份证(正面),验原件收复印件;
3. 低保证,验原件收复印件;
4. 身体状况证明(如病历本、伤残证明、社区证明等),收原件或收复印件;
5. 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》,收原件。
五、办理程序:
1. 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村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填写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》;
2. 村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,材料齐全完整、符合法定形式,则予以受理,出具回执;经办人在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》上签署意见并盖章;将材料装入信封,流转镇、街道;对于资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,则不予受理,并退还申请人资料,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;
3. 镇、街道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将材料装入信封,流转区老龄办;
4. 区老龄办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,符合条件的,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,并在年底统一发放补贴金。
六、办结时限:
7个工作日